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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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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李伟) 从重庆来广饶打工的高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致残,后高某索赔一直未果。6日,在广饶法院的调解下,高某顺利拿到7万元赔偿款。 2011年9月4日,受雇于高某某、黄某的高某在广饶某工地施工时,不慎被正在作业的塔吊撞到,导致枕骨骨折及胸椎爆裂骨折。后经伤残鉴定为八级伤残。然而因为所涉及到的工程多次转包,多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高某身在重庆家中的妻子预产期就在今年6月份,但高某只能无奈地滞留在广饶。 案件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先后十余次通过电话与雇主进行沟通,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应承担的责任,并要求被告一定要克服困难,按时前来参加庭审。 开庭当天,三方被告均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双方多名当事人均为外地人,在广饶停留时间越长双方损失将越大,承办法官决定尽量使用调解处理该案。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三方被告终于同意一次性赔付原告高某7万元,并商定6月6日过付。6日,在得到承办法官通知后,高某前往法院顺利领取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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