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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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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刘君东 张小娟) 原告纪某某回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收拾东西,却遭到堂兄纪某阻拦,原来是原告的亲弟弟把房屋卖给了纪某,为了一处房产,兄妹两人闹起了纠纷。 原告纪某某父母病故后在老家留有一处房产,该房产继承人为纪某某和其弟弟。因原告纪某某已嫁到外地,其弟弟也在外地工作,两人都未实际使用该房屋。后来原告回老家收拾房子,却遭到其堂哥纪某阻挠。没想到纪某表示自己是房屋所有人。纪某某索要房产未果,将纪某告到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利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机会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原来,原告的弟弟因急于用钱曾委托其堂哥纪某将该房屋卖掉,而纪某为帮弟弟渡过难关,就决定自己将房屋买下,故而其认为自己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知此情后,承办法官向被告详细讲解了代理的相关规定,告知其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发生民事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并且原告的弟弟曾与原告订有协议,自愿放弃继承权,将自己所继承的份额无偿转让给原告,因此原告弟弟的行为是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委托,该委托应为无效。 纪某在听了法官的耐心释明后,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5日,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纪某当庭将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原告,并向原告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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