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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早该有“法”来管
  • 2012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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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
  据《齐鲁晚报》消息,新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出台,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的办法中,对小区停车收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城市中各个生活小区的管理也越来越完善,在这个完善的管理系统中,物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有了物业的管理,生活小区的各项工作,如安保、卫生、宣传、缴纳各种费用等等,才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也省去了业主们的很多麻烦。
  按理说,业主生活和物业工作都是在一个小区里,双方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把小区建设好,因此两者之间也应该是一种相互信任、非常紧密的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却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般美好。从各种媒体报道中,我们也经常听说一些业主和物业闹矛盾的新闻。在这些矛盾中,有的是物业的责任,有的是业主的责任,有的则是二者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哪方的责任,物业费用问题都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诱因。
  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为业主提供服务,作为对物业劳动的回报,业主们缴纳物业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就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取方式等若干方面,业主和物业双方却存在诸多分歧。有的业主认为自己小区的物业工作不积极,管理小区效果不好,收物业费却很高,有的物业则认为有些业主不容易交流沟通,对自己不信任,缴费也不及时,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等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些分歧也影响了双方的关系,破坏了小区的和谐。
  其实,业主和物业的观点,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考虑,都有一定的道理,而之所以产生争论,就是因为没有相关规定,所以没有参考依据。现在好了,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已经实施了,有关物业的各种收费都有相应的规定,业主和物业只要参照这些规定执行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当然,有了规定只是一方面,相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可以有效的实施,业主和物业一起努力,共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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