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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奎文一半企业执行起来挺拖沓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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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董惠 通讯员 李为民)为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作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潍坊住建部门向城区物业服务企业集中进行信息采集,建立信用档案。12日,记者从奎文住建局了解到,奎文辖区内共注册106家物业服务企业,仅53家企业按规定上报信息材料,但另外一半企业执行起来挺拖沓,其中5家企业至今未上报。
  据介绍,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潍坊市住建局对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所谓的信用档案,是指由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反映和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的档案资料。档案计分实行加减分制。物业企业获得各种表彰和荣誉、以及获得媒体优秀报道的,可酌情加分。而物业服务企业有不良行为,则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评分标准》规定予以减分。
  根据潍坊市物业办统一安排,自2012年3月6日至4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都需向主管上报信用档案信息资料,在建成诚信档案后通过潍坊物业网(网址:www.wfwuye.com)向社会公布,提供公开查询。
  在档案建立过程中,为规范信用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工作,杜绝物业服务企业迟报、不报等问题的发生,12日,奎文住建局对今年奎文辖区内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在通报结果中,记者看到,奎文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06家,其中53家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了信息资料,而48家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上报信息资料,另外,有5家物业服务企业至今未上报信息资料。
  对于此问题的出现,奎文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也介绍,凡在奎文辖区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来潍企业,均需纳入信用档案管理。对在今后日常信用档案资料管理中,物业企业不按规定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等有关材料的将按照《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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