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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教育局:校长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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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常学艺 通讯员 王晓东) 12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落实校长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和家长及时沟通,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德州市教育局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部署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要覆盖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要求各学校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老师或周边成年人。
  密切与家长的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落实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班主任、教师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学生监管。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对缺课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并掌握去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社区村庄对校园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湖、沟渠、水库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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