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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开展劳动保障年检
限期整改不到位将被处罚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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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12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曲献峰) 12日记者获悉,为依法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滕州市将对全市辖区内用人单位201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据了解,该检查将于6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用人单位填报资料;单位自查与现场检查;查漏补缺和总结完善。年检范围包括滕州市行政区域内除外商独资企业、省直及枣庄市直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含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省人社厅、枣庄市人社局交检单位;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用人单位。
  年检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职业培训和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情况等。
  对年检查出的问题,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接受年检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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