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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杆刚栽上就要被拔掉
村民希望保留,交通部门认定其违反公路法文/片本报记者袁沛民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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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5月,山亭区凫城乡崔庄村对村中供电线路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电线杆位置更换27根新的高12米的电线杆。可是这27根电线杆刚刚埋好,却收到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路产损坏通知书,称其违反公路法,要求供电站限期拆除新埋的电线杆。
事发>> 电线杆刚栽上就接到拆除通知
  据了解,崔庄村此次改造的供电线路为中心街道主干线路,线路承载了全村的全部供电输送。由于供电线路年代久远,设计标准低,线路老化,部分线杆开裂,绝缘体老化等问题,经常出现漏电、接地、跳闸等问题,隐患多。2012年3月16日,崔庄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向供电部门提出了线路改造申请。经多方协调,于5月20日得到山东省级供电部门批准,该项目得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包括将原有的8米长电线杆换为12米长电线杆,将裸线换成包胶皮的线缆等内容。
  5月底,崔庄新的27根电线杆已经埋设好。但此时却收到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路产损坏(占用)通知书。在这份5月29日下达的路产损坏(占用)通知书上,称凫城供电所在公路控建范围内,边沟外沿2至7米栽植、埋设供电线杆,共27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和81条,要求6月1日前到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接受处理。6月2日,山亭交通局再次下达公路路政行政强制措施告诫书,要求凫城供电所在6月12日前自行拆除所埋设的27根电线杆,否则将进行强制执行。
山亭交通部门>> 未提交申请,违反公路法
  6月11日,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科科长李峰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李峰表示,根据交通运输局的测量,这些电线杆最近的离公路2米,最远的有7米,而这27根电线杆所处的道路属于县级路,建控范围为道路旁10米范围内,所以违反了公路法。“这属于扩建,应由产权人提交申请,但是没有提交申请。”李峰说。
凫城供电所>> 不清楚事情经过
  对于电线杆要求被拆除的情况,凫城供电所则表示,由于当时是崔庄找施工队进行的建设,所以并不清楚事情经过。
  崔庄村负责供电升级改造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线路改造村集体将补贴14万元,为了减少不必要开支,经村民代表研究,线路坚持在原有老线路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扩容,不改变线路走向,建新拆旧。
  而由于崔庄村地处山区,村庄走向狭长,历来有沿路建房居住的习俗,村民主要沿半马公路建房居住,半马公路也成为了村庄的主要街道,村民房屋距路最远10米,最近不足2米,没有空地,供电线路不可能建设在村民房屋和庭院中。这位负责人表示,村支部先后6次到乡交通部门汇报,但几次都找不到人。线路建设时,也曾向乡交管所汇报,但迟迟得不到答复。由于项目工期紧张、群众呼声高涨,村两委只能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开工。
村民希望 保留线杆
  6月11日,凫城乡崔庄村的中心街道。记者在现场看到,旧的电线杆还没有拔出,新的电线杆埋在旧的电线杆一旁,新旧电线杆都在路边,再往外几米处就是村民家的住房。崔庄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希望能够保留住这些电线杆。“村里电压不稳经常停电烧坏电器,今年过年都停了十几次电,线路升级改造是好事,希望不要拔这些电线杆。”一位村民说。
  崔庄村书记李明信告诉记者,由于村民生活水平提高,村中原先供电线路早已不能满足需要,还经常出现问题。“今年年三十晚上一直都停电,电工和村干部一直在供电房里值班,一断电就再连上。”李明信说。据了解,此次电线杆前期建设崔庄村垫付资金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贷款,如果拆除重新建设,将增加3万元左右的拆除费用和10余万元的再建费用。
  在记者发稿时了解到,山亭交通运输局、凫城乡等相关部门打算对此事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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