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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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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孙婷婷) 14日,记者从德州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大会上了解到,政府将兑现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德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和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国外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奖励资金。 目前,德州市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4件,居全省第10位,省著名商标122件,居全省第8位。2004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的意见》,在全省首次提出重奖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德州市副市长杨玖庆介绍,相关奖励政策,一直以来兑现得不够理想,下一步,各县(市、区)政府将兑现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德州市知名商标企业和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国外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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