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发布防汛应急预案 |
汛期橙色预警 学校可以停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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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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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徐洁)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正式印发,今后如出现橙色汛情预警,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 按照《济南市教育局防汛应急预案》,每年6月至9月为汛期(特殊情况以指挥部指令为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重点防汛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目前,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当出现橙色汛情预警时,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橙色预警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另外,如出现红色汛情预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对暴雨洪涝灾害地区下达停课指令,其他地区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待红色预警解除后经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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