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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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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尚宪锋 刘俊杰) 出狱后不思悔改,刑满释放仅两个月又“重操旧业”。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以盗窃、抢劫罪判处李亮(化名)有期徒刑五年。 章丘农民李亮因盗窃、抢劫、伤害三次被判刑入狱,在监狱中度过了近10年的时光。2011年12月刑满释放后,李某出狱仅仅两个月就“重操旧业”,干起了盗窃和抢劫的勾当,被章丘市公安局巡逻民警抓获。 章丘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亮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李亮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罪,是法律规定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李亮犯罪未遂,并且自愿认罪,统筹考虑李亮的量刑情节,法院对李亮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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