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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芦蒿与吃的芦蒿
  •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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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这最轻最淡的香是一条大江边上最早的春天,是六朝弥漫的烟水。
  对于芦蒿这种可以当菜吃的野生水生植物,最初的认识是从文学作品中来的。先是苏东坡那首《惠崇春江晚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在这短短的二十八个字里面,竟写了三种很好吃的东西,两种是长在江边的嫩生生的时令野菜——蒌蒿(注解里说也叫芦蒿)和芦笋,还有一种是河豚,虽说那种鱼有毒,烹饪时如果处理得不够好,会致命的,但由于它的肉质过于鲜美,使人顾不得身家性命而愿去一吃,以身试毒。这首诗中既有维生素又有蛋白质,阅读时所引起的生理反应已经超过了精神上的审美愉悦,禁不住会流出口水来。
  后来又读到那首写追求汉水游女而终于失望的恋歌《诗经·国风·汉广》,里面有这样的句子“翘翘错薪,言刈其蒌”,这里面的“蒌”在现代注解里也说蒌蒿即芦蒿,嫩则可食,老则为薪。但诗经里面没说拿芦蒿来吃的事情,看来诗经时代的人们没有把芦蒿当成可吃的菜,只是当了柴火。读此诗联想起先前看的苏东坡的诗里也提到芦蒿,还是觉得苏东坡的那些嫩嫩的可吃的芦蒿更可爱。由此可见人们对芦蒿的认识是有个过程的。
  再往后在《红楼梦》里竟也读到了吃芦蒿的事。是在第六十一回里提到的,小燕说“晴雯姐姐要吃芦蒿”,柳家的忙问是用肉炒还是用鸡炒,小燕却说,“荤的因不好才另叫你炒个面筋的,少搁油才好。”读到这里禁不住又想象起芦蒿的美味来,看来到了曹雪芹时代,芦蒿早就被认识到是可以吃的了,我认定连我喜欢的晴雯都爱吃的东西一定是不俗的好东西。
  北方是没有芦蒿的,据说芦蒿本为南京所特有,后来才遍及江南各省,芦蒿为野生,到后来才渐渐被用来食用,并作为贡品。我对芦蒿的想象持续了许多年,直到去年秋天才在南京的餐馆里吃到芦蒿。我点了一个清炒芦蒿,又点了一盘清炒芦笋,可惜就差河豚了,如果再有那么一盘清蒸河豚,那就把苏东坡的诗句摆弄齐全了,他那诗的本意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摆了一小桌美味菜肴给我们吃:两素一荤。
  我正在吃着的芦蒿已经不是野生在江边的芦蒿了,而是大面积人工种植在塑料大棚里的芦蒿。即便如此,我还是很高兴,但这芦蒿味道是文学的芦蒿的味道还是食用的芦蒿的味道,我竟有些弄不太清楚了。因为我是从文学作品进入对芦蒿的味道的想象和体验的。我只觉得这白瓷盘中轻盈的绿,这一寸寸细嫩茎秆,让我懂得什么叫芳草碧连天,我用北方的牙齿和胃咀嚼并消化着整个江南,我知道这最轻最淡的香是一条大江边上最早的春天,是六朝弥漫的烟水。我真的喜欢这爆炒的原味,只需那么一点点油、一点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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