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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三思后行
  •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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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种种原因,有些早期妊娠妇女(尤其是一些未婚先孕的女青年)因怕人工流产痛苦而采用药物流产。表面上看药物流产痛苦虽少,但使用不当苦恼更多。因“药流”而带来的一些并发症、后遗症往往会影响女性朋友的健康。
  首先要了解,凡用来“药流”的药物,如米非司酮、卡波前列甲酯、塞普酮等催经止孕药,服用后除常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外,还对肝脏、肾脏有一定的影响。如果肝肾功能不良的妇女,服了这类药物,有可能加重肝肾负担,诱发肝肾疾病,或使原有疾病进一步加重。而药物流产也并非百分之百会成功,其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妇女自身的敏感性和胚胎本身的特点等因素。一般来说,闭经日期越长,成功率越低,通常闭经50天内妊娠早期的妇女,才宜选用“药流”。
  其次应知道,采用药物流产,用药后一般阴道出血多在5~10天,严重者可在半月以上,易引起贫血。有些妇女进行“药流”后,仅能排出部分胚胎,甚至不能排出胚胎,造成阴道流血,更有甚者还会发生大出血。出现此类情况若不及时进行处理,则阴道淋漓出血不断,可诱发盆腔炎,引起输卵管阻塞,继发不孕症;有的还会遗留下腰酸腹痛等症状。如果是宫外孕输卵管妊娠者,误服了堕胎药物,不仅会延误宫外孕的诊治,还可能因输卵管破裂而危及生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某些未婚先孕的女青年,由于怕张扬,常暗自买药堕胎。这些人“药流”时不能得到充分的休息,边流产边工作。工作轻松、环境舒适的好一点;如果工作环境潮湿,体力劳动重的还可出现其他并发症,如风湿性腰腿痛及肝肾虚损所致一些病症。“药流”时如房事不节,不注意卫生,或卫生常识少,易发生生殖器官感染,并发盆腔炎、宫颈炎、阴道炎等妇科疾病。有的用药不当导致大出血,抢救不及时还会有生命危险。
  因此,妇产科专家提醒人们:药物流产有严格的适应症,不适合药物流产的人私自买药堕胎非常危险!
  打算采用“药流”的女子,千万不要图省事或怕羞,自己做主买药服用,更不能随便找游医、庸医进行“药流”。一定要到有血源、具备手术和输血条件的医院的妇产科去做。要请妇产科医生仔细检查确定可以服用时,方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在医疗机构施行药物流产有利无害,因为孕妇服药后,如果胚胎未能及时排出,医生可及时施行清宫术来补救;一旦出血过多,医生能立即采用输液、输血等抢救措施,避免危及药物流产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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