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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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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孟春 张强) 26日,记者从济南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已有网络经营主体9007户,98.8%的已登记市场主体所开设的网站,已经纳入工商机关日常监控范围。目前,仅有四成多网络经营主体在网页上公示营业执照。 为全面掌握全市网络交易市场发展情况,济南工商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工作。通过上网搜索、浏览网页,结合受理网络交易投诉、企业年检等方式,并一一实地走访,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截至目前,工商机关共登记建档网络经营主体9007户,98.8%的已登记市场主体所开设的网站,已经纳入工商机关日常监控范围。 同时,为规范经营者的网上经营行为,便于消费者监督,济南工商部门还采取网上在线指导、上门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督促网上经营者在所开设的网页上公示营业执照。目前,在已登记的网络经营主体中,仅有四成多完成了网上亮照,消费者可通过点击网站页面下方的红盾标志,查看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据济南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办公室主任王克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工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网络商品交易投诉举报226件,查办网上虚假宣传等网络商品交易违法经营案件76起。下一步,工商机关将加大对网络团购、网上预付费消费的监管力度,督促本地团购网站全部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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