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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患重病需有制度保障
  • 2012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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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峰

  

  滨州医学院护理学院的学生房琳患上白血病,该学院为其募捐了三万余元善款,但是相对于她百万元的治疗费用,这远远是不够的。(本报6月26日C12版报道)
  这几年来,大学生患重病的消息屡见报端,虽然姓名、病情各不相同,但几乎遵循着同一“叙事模式”:主人公家境贫困却人穷志坚,风华正茂偏偏患上重病,在沉重的打击面前他们不仅要经受生命的考验,更要为高昂的医药费发愁。这时候同学们献爱心,学校献爱心,企业献爱心,社会踊跃捐助,但相对于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医药费来说,“爱心”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
  那么大学生患重病,到底应该谁来救助?
  我们看到有学校为患病学生减免学杂费以期减轻学生负担,但几千元的费用在巨额的治疗费面前只是杯水车薪。或许有人会提到如果有热心企业的资助,数额应该不会少,但这样的资助一次两次可以,在几乎看不到回报的现实下,估计没有几家能坚持下来。或许还有人会提到医保,但是医保报销要在患者出院以后,之前的费用怎么办?
  就像烟台某高校的一位老师所说,爱心捐款也好,社会呼吁也罢,都只是一种非常规的救济手段,而且频繁的捐款最后也可能让爱心变得麻木,成为一种善意而无奈的施舍。因此,面对层出不穷的学生患重病无钱医治问题,把临时性的救治行动变成长期有效的救助体制才是最终的解决之道。
  现在烟台有高校尝试建立救助基金,这是一个好的方向,但是一个学校的力量毕竟有限。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政府有所作为,建立“大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可以每年从财政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民间慈善再配以相当比例的资金,共同保障大病救助资金。其次,面向大学生的医保能否改变常规工作路径,报销改在患病时,减少一些复杂的审批手续。第三,能否对捐款达一定数额的团体、企业采取类似“免税”的奖励,形成乐善好施的好风气,让企业捐款成为一种长期行为。
  要解决好救助患重病大学生这一问题,绝不仅仅单靠哪一方,需要政府、社会、学校齐心协力,为大学生搭建一个健全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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