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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化妆品可查看溯源
  • 2012年06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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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6月27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朱秀娟 董建) 近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高新区从事化妆品经营的30余家单位进行了培训。据介绍,今后,从事化妆品经营的单位必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以便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追溯源头。近期,药监部门也将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刘发明告诉记者,化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社会的发展,不少化妆品的经营管理都处于真空阶段。“根据国家最新的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或复印件备查,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这意味着消费者能够了解更真实的产品信息。” 
  在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培训现场,药监部门还免费为企业印发了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与与购货(销售)记录本,在其首页,有关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也一目了然。刘发明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如果对其产品质量有怀疑,可以要求经营单位提供上述资质证明。  
   据介绍,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目前全市有近2万家经营化妆品的企业,普遍存在小、散、乱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应具备相关资质,国产化妆品须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取得国家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取得备案凭证。近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也将根据国家规定,对全市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以及他们所经营的产品标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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