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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不力政府将被问责
  • 2012年06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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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将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对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大气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按月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枣庄市政府近日出台《枣庄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领导,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扬尘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城乡并举的原则,实施联防联控、综合治理。
  据了解,将对因扬尘污染防治不力导致辖区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的区(市)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枣庄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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