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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违规套取资金何时休
  • 2012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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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丰慧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介绍了50个中央部门及其270个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6月28日《新京报》)。
  从对中央单位的审计情况看,违规违纪情况五花八门。首先,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工信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这种行为其实已经超出了违反财务纪律范畴,违规转移套取财政资金并且用于发放职工补贴,严格地说,已经触犯了刑法,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次,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是一种弄虚作假的严重违纪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是否触犯刑律?要看资金用途如何。再次,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中纪委、监察部曾三令五申不能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作为中央单位如此做法,地方单位岂能不上行下效?
  更加令人思考的是,从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掀起审计风暴到如今,最少也有八九年了,可谓审计风暴年年刮,审计报告年年做,社会议论一浪高过一浪,但是,就一个中央单位财政资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却屡禁不止。况且,违规转移套取财政资金,这种涉嫌犯罪行为竟然照做不误、我行我素,这大大亵渎了审计的权威性,败坏了中央单位在全国的威信和表率作用。中央单位在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上如此“顽固”,如此不把党纪国法、财务纪律当回事,地方以及基层政府部门岂不上行下效吗?中央单位都不能做起表率,何谈地方和基层?中央单位财务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多少年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给全国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说到底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上软弱涣散,对国家财政资金、人民的血汗钱极不负责任的思想在作祟,对违规违纪违法单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失之于宽、放任不管导致的。在财务硬约束、严管理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我国香港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在透明国际于2011年年底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在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12位,在亚洲居次席。香港对港府费用预算管理非常之严格,核算到每支笔、每张纸,严禁浪费挥霍。香港对腐败“零容忍”,公职人员贪污1元也要处理。中央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财政资金连续多少年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却鲜见处理当事人和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于这次审计出的中央单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我们期待一定要有严肃处理责任人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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