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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可公开评议案件审理
  •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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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2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李利华) 记者2日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当事人随案发放评议卡,接受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评议。
  监察室将每月对评议卡的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改进;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在评议卡上看到,评议内容包括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无“冷、横、硬、推、烦、拖”等问题,有无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乱拉赞助、有无让你(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借钱、借用交通工具等问题。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无违规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执行强制措施等问题,有无应依申请调查取证而拒绝或推托等问题,有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有无执法不严、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问题,是不是遵守“五个严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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