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
群众药费每年能减6000万元 |
| |
-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李金金) 2日,记者从东营市发改委获悉,7月1日,东营市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预计以上5家医院每年将为群众减轻6000余万元的药品费用,从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据了解,东营区人民医院于今年1月1日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垦利县人民医院和东营市人民医院于7月1日已经全面实行医药分开,实现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东营区人民医院药品由区药品采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其余医院在各级药品采购管理机构成立之前,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药品由原渠道购进。实施零差率销售前,医院购进的库存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按照原进价销售;实施零差率销售后,医院新购进药品按照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预计以上5家医院每年将为群众减轻6000余万元的药品费用。各医院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达到配备使用比例。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药品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由各县区、各试点医院组织议价采购。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有利于彻底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规范医疗行为,避免了乱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问题,患者的就医安全、质量更有保障,药品价格明显下降,患者医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