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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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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日讯(通讯员 刘海青 车璐 记者 刘腾腾) 购买燃油的资金不足,珠海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伪造崂山区某银行一张金额高达5亿元的电汇凭证,被银行及时识破并报案。近日,涉嫌伪造电汇凭证的四名嫌疑人纷纷落网。 珠海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在珠海登记备案的一家正规公司,专门从事石油销售工作。今年3月21日,51岁的女子张某以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与天津某公司签订油品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张某的公司要先将自己公司的银行汇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天津的公司,以证明公司有能力购买价值8亿余元的燃料油。因资金不足,张某伙同生意伙伴綦某决定伪造银行电汇凭证。 3月份,张某来到天津这家公司位于黄岛的油库看货,并于3月23日到崂山区某银行开设了自己公司的账户,向银行索取了空白的电汇凭证。同时綦某私刻一枚该银行的办讫章,并指使公司出纳黄某使用空白的该银行的电汇凭证填写收款和付款信息,然后将伪造的办讫章加盖在电汇凭证上,最终伪造了一张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电汇凭证。当晚,綦某将伪造的电汇凭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天津的公司。几天后,天津的公司拿着这张电汇凭证到银行求证,银行工作人员证实了这张票据是伪造的事实,并迅速向崂山警方报案。 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民警迅速将参与伪造电汇凭证的公司出纳黄某、于某抓获。 目前,张某、綦某和黄某已被依法逮捕,于某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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