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7月2日讯(见习记者 周衍鹏) 男子付某5年前因偷电缆被抓,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出狱4个月后,再次重操旧业,干起偷电缆的老本行,盗窃时被抓。日前,崂山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罪名再次判处付某4年有期徒刑。 今年1月18日6点左右,付某在海尔路与海口路路口处盗窃电缆,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撬开路灯灯杆下的石板,然后再用断线钳剪断管道井内的路灯电缆,准备拿去卖。当他准备用同样方法偷附近灯杆下的电缆时,被巡逻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 付某是河南人,今年30岁,几年前来青岛打工,因为见有人靠偷电缆赚了不少钱,于是心生贼念。2007年6月,付某就曾因盗窃电缆被警方抓获,后被崂山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付某非但没有痛改前非,相反却是想着如何重操偷电缆的老本行。 据了解,付某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考虑到是累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从重处罚。 近日,崂山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相同罪名,依法判处付某有期徒刑4年,不得假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