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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不停车为啥也收钱?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首日,停车收费问题成热点本报记者李园园赵伟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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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  赵伟 摄
  3日,《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7066,希望将自己的意见反馈给物价部门。其中,不少市民对“买车位不停车也收费”问题表示关注。
  3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目前烟台停车服务费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有的小区60元/月,有的小区80元/月,有的小区则按年收取。为什么要收这个费用呢?一小区物业说,设施设备及维护费用,不会因为不使用车位就不产生。
□话题聚焦 烟台停车服务费,没个统一标准
  3日,在物价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针对“买车位不停车也收费”的问题,不少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市民张先生说,他去年在烟台东部一小区花了近10万块钱买了一个停车位,但今年经常去青岛出差,有时连续好几个月,停车位空着根本就用不着,但每月还需要向小区物业交纳60元的服务费,现在算下来,一个月平均使用一个车位的费用每月达到了近200元。“车位已经都是我的了,而且好几个月也没有用,为什么物业还要收什么服务费,他们也没有服务什么啊,感觉太不合理了!”
  一些市民在热线中也反映,现在不少小区,不论买的车位上停不停车,都收服务费,感觉很不合理。
  市民杨女士说,就算收了服务费,车辆万一被盗、被撞、被划伤,物业也是一概不负责。
  还有的市民说,“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这个标准有点高,不能让人接受。
  3日,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的居民一次性花数万元购买了车位后,每月还要被收取数额不等的管理费用,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小区收取60元/月,有的收取80元/月,而有的小区则按年收取。
□为啥要收服务费 物业:车位不用,也会产生相关费用
  “人工等成本涨得厉害,物业压力实在太大了。”芝罘区南迎祥路附近一小区物业李经理说,他所在的小区有600多个车位,车位可租可售。由于还有两栋楼的住户没搬进来,小区停车位还有不少是空着的。
  “车位买了不用,其实也产生必然的服务费用,例如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照明等。”因此,目前他们小区规定,不论在用车位还是未用车位,凡是购买或租赁车位的,每月收取60元的停车服务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李经理认为是比较合理的,等正式文件出台后,他们会根据规定做相应调整。
  “地下车位数量一定,设施设备及维护费用也不会因为不使用车位而减少,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也得有。”李经理说,就像交了房子后空置一个道理,也得交费用。
  莱山区一小区物业负责人徐经理也有同感,因特殊原因,尽管目前他们小区还未对地下车位收取停车服务费,不过10多年来,人工工资翻了两番,确实让物业有些受不了,他们也准备对地下车位收取停车服务费。
  针对市民提出的交了停车服务费,车辆发生刮擦、盗窃等事情时,物业应该负起责任来,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应,目前在烟台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仅限于提供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保,不负责看管。如果让物业去承担失窃等风险的话,那停车服务费每辆车绝对不止60元/月或80元/月,烟台也没有物业能承担起这样的风险。
□相关新闻 省内各地停车服务费减收标准不一
  据了解,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
  烟台市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按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省里也规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目前,山东不少地方也都制定了收取停车服务费的标准。其中,济南市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就规定,“未停放车辆空置半年以上的,经车位产权人或车位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停车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临沂市则规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按80%交纳。”潍坊市出台的规定为:“已购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减半收取。”青岛市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减半收取。”
  相比较山东几个地方的规定,烟台市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空置停车位的费用收取是否过高,会不会调整等问题,烟台市物价部门负责人说,针对市民反馈的意见,他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合理意见再决定是否修改。
□市民热议
配套不达标 也该分等级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小区配套不达标,收取物业费按70%收取”这一规定,不少市民觉得应该细分。
  “小区配套不达标的小区也大有不同,一刀切按照70%收取不太合理。”一大早,市民孙先生打来热线说,有的小区配套虽然不达标,但是服务得挺好,垃圾及时清理,卫生打扫得特干净,管理得也好。但像他所在的小区就不行,公共照明坏了不及时修,小区卫生打扫不及时,垃圾桶破裂也不更换,“这样的物业也按照70%收取物业费,业主真觉得委屈。”他建议配套不达标小区物业收取也应该有所区别,分等级。也有市民认为按70%收取有点多。
空房咋交物业费 市民各有各看法
  在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上,不少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姓李的市民打来电话称,空置的房屋交物业费正常,但1年以上不住打8折确实有点高。业主不住虽然产生必然的费用,例如电梯维保、配套设施损耗等,但毕竟没有全面享受服务,建议物业费打五六折。市民牟女士认为,空置房最多交一半或不交物业费。
  市民刘先生在电话中称:“买来的房子空着不住,不少都是炒房者,对于投机客,物业费不能不收。”不过可以限定:房子半年以上不住减收一定物业费。
  几位物业从业人员也有看法。“房子不住,物业费适当减收没问题,问题是业主住还是不住,有时候不好把握。”一年偶尔住一两个月的,或者一年内偶尔住三四次的业主,如果他们不承认住过,物业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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