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7月3日讯(见习记者 王明婧) 7月3日,司机王先生从京台高速德州路政大队分文不少地领回了自己的8000多元钱和银行卡,距离5月2日车祸时已过去了两个多月。 5月2日,王先生一行从广州向沈阳运送机床,途经京台高速减河大桥段时,因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刹车不及时,与前方车辆追尾,约50吨重的货物砸向驾驶室,一人当场死亡,同在驾驶室的王先生受重伤。 出事后,王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他一直记挂着车上的财物,想让朋友帮忙代取。“车上有8000多块钱现金和银行卡。”王先生说,因路政大队无法确认失主,当时并未把钱交给朋友。王先生出院后便赶到路政大队领取财物,没想过了两个月,钱一分不少地又回来了。 “车祸发生后,现场很乱,我们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现金和银行卡,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没办法确认司机朋友的身份,只能暂时保管财物。”京台高速德州路政大队队长王玮说,“用摄像机拍下了现金数目,作为保存证明,这些财物一直寄放在大队。” “财物保管本不属于路政大队的事,过了两个月,现金一点也没少,这种负责任的态度让我很感动。”王先生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