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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堆放楼顶七八年没人管
房管所、住户共担清理费用,随后进行清理
  • 2012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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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顶垃圾堆上已经长出了树木。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楼道里,墙壁上开始漏水,墙面漆已经脱落。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孔令茹) 市中区渔山小区1号楼楼顶上有一堆建筑垃圾,存在七八年了,没有人清理。楼房顶层楼道的屋顶墙面已经出现掉皮、渗水、漏雨现象,顶层的住户担心有安全隐患。济宁市住建委古槐房管所表示,垃圾的清理费用由该单元18户业主平摊,协商后将进行清理。
  5日,记者来到市中区周后街渔山小区1号楼,沿梯爬上该栋楼的天窗,记者看到,堆放在楼顶一侧的建筑垃圾,里面包括旧式铁盒太阳能、砖块、雨毡、石头、玻璃等。
  1号楼的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建筑垃圾已堆放了七八年。
  在现场,记者看到,垃圾堆所在的位置正对着该栋楼1单元的公共楼道,由于长时间重压,楼道的屋顶墙面已经出现了掉皮、渗水、漏雨现象。5日上午正下着小雨,6楼的楼道屋顶也在滴水,地面有好几处积水。
  “垃圾堆的一侧正好挨着家里的厨房,现在也开始漏水了。房子已经20多年了,很担心会出现安全隐患。”张先生表示,希望协商出清理建筑垃圾的办法。 
  记者随后来到该楼房的属地单位,济宁市住建委古槐房管所公房科科长商振启说,1号楼中有公房和私房两种,张先生家属于私房。“这些建筑垃圾的来源不好查找,很难判断是公房还是私房产生的垃圾,所以清理费用需要协商。”商振启说,他们只能负责公房部分产生的费用,私房产生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该科一位工作人员说,若楼顶、楼道等公共区域需要清理维修,其费用一般由业主或物业提出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是该楼房建房较早,只能由该单元18户业主平摊费用。 
  双方进行了协商。商振启表示,建筑垃圾的清理费用该单元18户业主平摊,张先生只需支付1/18的清理费用,其他私房业主平摊情况由房管所出面协商。商振启表示,清理垃圾之后,会在原地铺设防雨防水材料,待天晴后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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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需要维修或更换时,费用应该由谁出?
  根据《物权法》第六章有关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其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若所住的楼房有公共维修基金,则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会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专门的工程人员会同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一起去现场查勘,进行认证是否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一旦符合规定,马上安排维修。      本报记者 孔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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