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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细则,想提意见也难
不少业主希望《征求意见稿》能贴进小区
  • 2012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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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5日讯(记者 李园园) 自烟台市物价局公布《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烟台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本报热线和物价局相关部门已接到市民上百条意见。5日,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业主抱怨“看不到相关细则难提意见”,希望具体细则能贴进小区。
  5日上午,在莱山区四季花城小区,不少上了年纪的居民正坐在一休闲场地讨论着《征求意见稿》和《标准》中的新规定。
  “真想瞅瞅规定的具体内容,一条条研究!”该小区业主刘先生说,毕竟物业收费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利益,让众多业主参与进去,最终出台的规定才能更加合理公平。该小区业主董先生也说:“新规定能张贴在小区宣传栏里或者每个楼道里就好了,大家都能看到。”
  跟刘先生和董先生抱有相同想法的业主不在少数。
  万光府前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征求意见稿》和《标准》出台以来,有不少业主去物业公司询问相关情况,并反映了不少意见。
  “我们看《齐鲁晚报》才知道这事,要是不看报纸、不上网的业主怎么能知道呢?”该小区业主张先生说,希望《征求意见稿》和《标准》能张贴出来,让大伙都能看到。
  记者走访了几个小区,并建议这几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登录烟台市物价局官方网站(http://wjj.yantai.gov.cn/,在右上角的“通知公告”栏里下载《征求意见稿》和《标准》,打印并张贴出来,让更多业主了解并提出合理意见。
  莱山万光府前花园小区一角。 记者 李园园 摄
□热点聚焦
看看价格 将来的前期物业费大概是多少钱
  细则原文: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实行按项目、分等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服务项目有5个: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日常运行及养护服务。
  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划分为不同等级,最高为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选取的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的总和。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名词解释: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这也就是说,一个小区如果没有业委会,或者有了业委会,业委会没跟物业签订新的合同,那么,这个小区的物业费都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来收取的。那么,按照政府指导价,将来烟台小区的前期物业费价格,大概是多少钱呢?
  据《标准》,如果按最低级别(第五级):综合管理服务0.04元/平方米(月),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0.04元/平方米(月),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0.05元/平方米(月);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1.3元/平方米(年)。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服务(最低第三级)0.02元/平方米(月);公共照明(多层、最低第三级)0.02元,公共照明(高层、最低第三级)0.04元。其他项目省略。
  记者算了算,如果除去按绿地面积收费的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和没有拟定的电梯费,每月的物业费才0.3元/平方米左右,如果加上电梯及绿化养护费,每月的物业费不到1元/平方米。
  如果以上项目全部按照最高级别(第一级)来的话,记者算了算,每月的物业费要高达5元/平方米左右。
看仔细了 交了物业费这些钱就不用再交了
  “锦绣新城四期物业收取装修电梯使用费,按照每平方米3元收取,另外物业费正常交,我想请问物业费都管啥?像公共设施坏了谁掏钱来修?”5日,该小区一位业主打来热线投诉。
  其实,这样的情况,不少小区都存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物业费的收费项目有了明确规定。
  第28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交纳了物业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电梯使用费、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
  第15条规定,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27条规定,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收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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