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8日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马俊洁 郭蕾) 肥城市民贾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盗窃罪被判刑四次仍不悔改,为弄钱铤而走险入室盗窃。7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贾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今年32岁的贾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四次。释放后,贾某仍旧游手好闲、不务正业。5月12日下午7点许,贾某酒后来到肥城市某厂宿舍,用随身携带螺丝刀撬开写字台抽屉,从里面拿走五千多元钱,拿走一部手机,然后顺着窗户逃走。 没过几天贾某手里又没钱花,贾某故伎重演,撬开一户居民楼一楼窗户防盗网,盗取金银首饰一宗以及现金四百元。失主发现家中财物被盗后,赶紧到公安机关报警。因多次盗窃而且作案手法相似,公安人员锁定贾某,贾某自知走投无路,投案自首。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贾某虽然是投案自首,但影响极坏,破坏人们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系累犯,应该从重处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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