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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下月起施行
  • 2012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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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条例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条例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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