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亮
如果时至今日,我们还把一场地位有差异的老女人和小男人的恋情看成惊世畸恋,加以批判,那真是整个社会的愚昧,是当代文明的退化。
厦门大学30岁的男教工邹某与48岁的守寡女教授恋爱,几个月后分手,男的感觉遭到玩弄,愤而在网上发帖,大量爆料两人交往细节和女教授照片,言辞大胆露骨,称“两人情浓时,调情做爱地点遍及家中各处、办公室沙发及窗台边,校园中图书馆、树荫下,甚至桥下、沙滩”,“女方整容,服用激素和春药”,“她是少男杀手,多次勾引男网友,上睡领导,下睡同事,潜规则学生,自己不幸成为其玩物”,“为与她厮守,自己不惜与妻子离婚”。 后来女教授被逼无奈出来发声,称确实曾与邹某交往,但自己是“出于真诚,以婚姻为目的,没有欺骗玩弄之意”,“相处过程中发现对方褊狭、没有责任心、控制欲强烈,才提出分手,而邹某不依,疯狂报复,把两人私密感情见诸报端,更极尽抹黑歪曲,严重偏离事实。” 邹用“惊世畸恋”来概括他们的关系,这一说法得到数家媒体认同,“厦门大学畸恋”成为这个故事的引导词。 我被“惊世畸恋”这四个字吸引,全面看了男方女方的言论,看完之后深感困惑:怎么就“惊世”了?怎么就“畸恋”了?“惊”在哪里又“畸”在哪里了?不就是两个同事谈恋爱,女方比男方年纪大地位高吗?这又有何不妥?52岁的邓建国娶19岁的干女儿,也没见有人说是“畸恋”,分手以后邓建国又娶90后娇妻,还得意洋洋发妻子裸照,也没见有人说“惊世”。为什么我们对老男人找小姑娘习以为常,却见不得老女人爱小伙子? 如果说这件事有不对的地方,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开始交往时,邹某虽与妻子交恶已久,但并未离婚,是在他们交往大约一个月后,男方才恢复自由身,但这点差错,远没达到惊世的地步。而其他诸如女教授网聊、整容、服激素和春药——不要说当事人已经辟谣称纯属污蔑,即便属实,那也是人家的私人爱好,没妨碍任何人,我们根本无权说三道四。 现实世界里,每一场成年人的爱情都是伴随着附加条件的,尤其是那些真诚的、有长远计划的爱情。一个人渴望与另一个人长久相伴,那么他(她)必然对她(他)有所期望,他们之间要在一些方面互补,从而使彼此的人生更完美。所以女明星喜欢嫁富豪,势单力薄的小女孩喜欢依附有权有势的大男人,她倾慕他的精明强干,他被她的青春激发出更大活力,这是人性的本能驱动,完全是正常健康的感情。而反之亦然,一个48岁、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单身女人,与30岁的年轻男同事相恋,他们同样满足互补原则,这种感情同样是健康般配无可指责的。 所谓畸恋,是有辱伦常的行为,亲父女恋、亲姐弟恋、人兽恋,这叫畸恋。如果时至今日,我们还把一场地位有差异的老女人和小男人的恋情看成惊世畸恋,加以批判,那真是整个社会的愚昧,是当代文明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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