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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工资未达最低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2012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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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15日讯(记者 韩伟杰) 13日上午,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客做客政风行风热线,针对市民提出的退休、保险等相关问题进行在线解答。
  节目一开始,就有一位网友在线留言称,他是济宁劳务开发公司的派遣工,今年3月份,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每月1100元,但现在他的工资还仍低于1100元。对此,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建华说,今年3月份,济宁市三市两区和微山县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调整到每个月1100元,其他县仍是每个月950元。“对不按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支队反映。劳动监察支队将会到单位进行协调或开展执法检查,对这类事情进行处理。”王建华说。
  “我在4月10号申请了退休,请问什么时候能够审批?”在市直部门做特殊工种的李先生打电话咨询,自己已达到特殊工种申请退休的年龄,审批后何时才能领到退休金。“只要符合条件,市直单位是随时审批,次月起就可以领取退休工资。”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刘圣福介绍,如果出现申报后未审批的问题,可能是档案还未整理出来,将会及时落实情况。
  在直播过程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发放,退休申报、审批等都成为市民关心的问题,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政策的解答在网站上都可查到,市民也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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