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政府法律顾问会诊“马路陷阱”
建议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应急机制文/片本报记者刘铭
  • 2012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由于窨井盖缺损严重,城区“马路陷阱”不少,本报6月22日民生报告版曾对此重点关注。
  针对众多市民关注的关于井盖缺失的城市细节问题,聊城市政府10名法律顾问日前举行座谈会,共同会诊城市井盖缺失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方法,建议井盖类设施应统一归口管理,落实产权单位并建立档案,同时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市政设施完好和市民出行安全。
□探因 四大因素造成井盖缺失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李意律师说,6月28日,律师事务所专门派出部分工作人员考察城区主干道井盖现状,沿着东昌路、鲁化路、兴华路、花园路、柳园路、卫育路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井盖丢失损毁现象严重,且有的井盖竟丢失数月无人管。
  李意认为,井盖类设施丢失、损坏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被不法分子偷盗、遭车辆碾压损坏、井盖质量不过硬、擅自挪用井盖。不法分子主要看中了金属井盖的回收价值,加之有不法回收站联合销赃,使得井盖被盗屡禁不止。车行道上的井盖常常受到大型重量车辆碾压,容易破损,尤其是在道路转弯处的井盖,许多车辆转弯时车速很快,容易造成井盖破损,人行道上的井盖是以人行走其上的标准来设计的,其强度较低,但是不少机动车违规在人行道上通行或停放,使人行道上的井盖常常不堪负重而破裂。
  井盖质量不过硬也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个别新建和改扩建道路的承建方使用的井盖材料不符合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实际使用于道路后被车辆辗压很容易破损,留下安全隐患。另据井盖类设施的权属单位反映,某些建设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图省事而就近取材,将井盖从此地挪用到彼地为其所用。
□献策  建立井盖设施管理档案
  聊城市公安局周华表示,在井盖上面应标注责任单位,产权单位、维护单位、联系电话、井盖编号等权属单位。将现有井盖设施位置、规格、材质、数量以及新建、改建、废弃井盖设施等信息及产权单位联系人、责任人的联系电话统一制成表格,报市政管理部门备案,以便于快速识别井盖出现缺失的单位,及时通知处置安全隐患。
  强化权属单位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哪个单位井盖出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如果出问题不能及时消除时,可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选创优资格、媒体曝光、暂停项目报批等措施,并根据情况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井盖类设施统一归口管理
  针对这些问题,李意建议将城区所有井盖类设施统一归口到某一单位,由其具体行使井盖的管理权。可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巡逻,巡查人员应当每日不少于一次对所属的井盖设施进行巡查,并对巡查、养护、维修等情况进行登记。
  另外,向社会公布24小时井盖设施缺损报修专线电话。巡查人员收到井盖设施缺损信息后,应当立即设置警示防护设施,并在3小时内完成补缺;因作业条件限制,不能在3小时内完成补缺的,应当在36小时内修复。
 井盖应提高承重质量
  目前,聊城市公共区域和道路上种类繁多、材质不一、规格各异的井盖设施,法律顾问建议可由市政府牵头,会同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在市一级层面,对井盖类设施制定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
  标准必须分别明确规定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人行道上井盖设施的承受重量、材质和规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井盖不准使用,现场浇注的井盖必须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使用。
 可设专项赔偿资金
  以往因井盖缺损造成他人损失后,各个权属单位并不能及时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一味的依据司法机关的裁判判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此种消极的做法隐藏着极大的社会稳定隐患。因此,顾问们建议应当在井盖管理规定中设立专项资金制度,专项资金用于赔偿垫付因井盖缺损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化解纠纷。待责任明确后,权属部门可依此向责任人追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