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光照 实习生 周昌 “既然不允许棚盖了,咋还不能退还60万元‘使用费’?”近日,曹先生反映,他所在的项目公司曾购买了原省机械厅宿舍附近一条排水沟的“使用权”,计划棚盖。但历下区水务局既不同意棚盖,也不退还费用。对此,历下区水务局表示,现在济南市不允许棚盖河道,退款问题需要再协调。 花了60万 买下50年“使用权” 近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项目公司的曹先生反映,济南市中心医院对面原省机械厅宿舍附近有条排水沟,常年有人向内排放污水,水沟内生活垃圾成堆,变成了一条臭水沟,气味非常难闻。 由于排水沟附近就是原省机械厅宿舍,早在2007年,相关部门决定将该排水沟棚盖绿化,以改善该片区的环境。曹先生所在的项目公司购买了这段排水沟50年的“使用权”,并在历下区政务大厅办理了有关棚盖手续,交给历下区水务局60万元,取得了施工许可证。 “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没有立即进行。”曹先生说,后来,历下区水务局一直反对施工。可是,大约十天前,历下区水务局在没有提前与曹先生所在项目公司协商的情况下,便开始对该排水沟进行清理。“既然我们早已买下了该排水沟的‘使用权’,水务局咋能不经我们同意就动工呢?” 曹先生认为,如今水务局已经否定了项目管理公司对该排水沟的“使用权”,就应该退还购买“使用权”的60万元。但是,他与水务局协调未果。 河道棚盖已被禁止 正在清理淤泥 16日上午,记者在该排水沟附近看到,工作人员已经将挖掘机开进河道,清理河道内的淤泥。 现场工作人员说,对这条排水的施工,十多天以前就开始了,施工主管单位是历下区水务局。这次他们主要是清理河道内淤泥,排污,清运垃圾等。 9月底前,他们将完成河道清淤、垃圾清理,以及排水沟两侧的绿化工作。明年,市政部门还将改造此处地下污水管道,实现雨、污水管道分流,避免河道污染。 “济南市已经禁止棚盖河道了。”历下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初,为了改善环境,济南市的一些臭水沟是允许棚盖的。 在此前提下,这家项目公司取得了临时占用手续,计划将该排水沟棚盖。但是“7·18”大雨后,为了发挥河道防汛泄洪功能,济南市明确禁止棚盖河道。为了美化周边环境,同时保持河道泄洪功能,济南市要求将棚盖河道改为治理河道,清淤、清运垃圾,截污。所以,历下区水务局不同意该项目公司的棚盖工程。 水务局称 退回60万需再协调 济南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防汛河道任何人不能占用,河道使用权归属与市政道路情况相同。市政道路沿线单位建设建筑时,虽然征地到道路中心线,但是道路两侧的使用权还是归国家所有。 同样,河道周边单位征地只是征到河道中心线,河道两侧的使用权仍然归国家,沿线单位没有私自使用权。也就是说,该项目公司并没有这条排水沟的使用权,当时办理的只是临时占用手续。 “原来允许棚盖,我们花钱办了手续,现在不允许棚盖了,这我们也能理解,但水务局应该退还60万元。”曹先生说。 对此,历下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公司办手续时确实交了60万元,但现在返还这笔资金有两方面困难。一是济南市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原来负责这块儿业务的领导,现在早已不负责这方面业务了,项目管理公司要拿回60万元,还需要再协调。这条排水沟使用权的问题是个例,其他河道并不存着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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