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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济宁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和立案成咨询热点
  • 2012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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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7月17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朱瑞旭 刘智勇) 17日早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民庭、刑庭、执行庭等部门的庭长和副庭长,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文柱的带领下来到了政风行风热线。。
  节目开始后,作为继父的张先生就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咨询。张先生表示他的女儿被其生父带走抚养,但是抚养关系还在他这里,现在他想和妻子共同抚养孩子,对方却不给该怎么办?针对该问题,执行一庭庭长李兆军表示,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应以调解为主让对方归还孩子,但如果对方仍然不给孩子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汶上的赵先生询问,签订合同后房子却迟迟没有盖起来,现在想退款,因为房子和建筑公司属于不同的地方,不知道该去哪里立案起诉。现场立即联系了汶上法院,汶上法院表示,带上相关的起诉材料和诉状,去汶上法院立案就可以。
  记者针对贫困家庭诉讼费的减缓或免交需要什么材料进行了提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养恩表示,当事人应在起诉或上诉时就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自己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以证明符合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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