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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重点扶持10个镇 |
| 从2012年开始,搞新型城镇化,用其带动全市小城镇发展 | |
- 2012年07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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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18日讯(记者 张旋) 18日,记者从枣庄市建设委员会获悉,从今年起,枣庄市将每年择优选择10个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镇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镇,重点加大支持,从而带动全市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 据了解,枣庄市将从2012年起对每年选择的10个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加大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支持试点镇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努力把试点镇培育成为县域产业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聚集的新高地,由点及面,带动全市城镇的发展。同时,计划在这些新型城镇化试点镇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预计2012年底前要基本齐备,2013年底前要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也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在2013年底前投入试运行,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且出水水质达到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一级A要求。 另外,据悉,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点建设、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需要,以及农村人口、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枣庄市将调整修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合理确定小城镇和中心村的空间布局,统筹各种公共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规划建设。并对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整治,将确定50个新型农村社区和100个村庄重点督导,各区(市)确定350个村庄(社区)重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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