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18日讯(记者 马明) 18日,记者从枣庄市财政局获悉,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枣庄市财政部门最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积极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 枣庄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对其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各级财政按照每年200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减轻了他们的燃油成本负担。 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最低标准每人100元由各级财政全额代缴;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贫困家庭0至6岁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可一次性享受1.5万元和1.2万元康复训练补贴。同时实施山东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2012年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34万元救助190名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早增加康复机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扶持残疾人接受教育和实现就业。对残疾高中、大中专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考入大中专给予一定的学费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安排资金40万元对200名残疾人创业和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的18个示范基地给予扶持,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残疾人养殖、种植、缝纫、裁剪等各种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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