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积极接受补偿政策的居民也有相应的奖励。其中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5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一次性奖励每户10000元;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一次性奖励每户6000元;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7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一次性奖励每户2000元。 整栋单元式的住宅楼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全部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每户2000元。 营业房、经营性大棚、生产车间房屋建筑面积500㎡以下(含500㎡)的按一户计算,按上述住宅房屋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和标准予以奖励。 营业房、经营性大棚、生产车间房屋建筑面积500㎡以上的,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5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给予每平方米20元奖励;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给予每平方米15元奖励;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7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交钥匙的,给予每平方米1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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