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啸
关于火车站附近餐馆违法经营猖狂宰客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了,晚报也已经报道过。但是时至今日,火车站附近的餐饮业主不仅没有收敛其不法行为,而且越发地变本加厉,“一碗冷面一碗米线竟然索要300元”,实在令人气愤。 按常理推论,这种旷日持久明目张胆的宰客行径,早应该被执法部门依法取缔了,而事实却让人匪夷所思,“有证有照,食药、工商、物价等部门谁都能管得着;无证无照,谁都取缔不了”。有关部门的“创造性”解释和“创新性”执法行为,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令人无语的荒唐行为无异于当代的“天方夜谭”,但广大消费者只能处于弱势的一方忍气吞声吗? 虽然涉及部门之间不断踢皮球,但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士告诉记者: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由当地政府负责,火车站位于天桥区,那么就应该由天桥区政府负责。“工商不认领,食药不认领,还有区政府当裁判,当地政府必须认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一语道破天机。 看来,火车站附近的不法餐馆经营者并非无人能管,而是涉及多部门的协调运作。衡量一个政府部门是否奉行“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就要看他是不是能够想尽千方百计,排除千难万险,为民解困为民分忧。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理应伸张正义弘扬正气,对于火车站附近餐馆不法分子的宰客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只有如此,才会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与欢迎,否则即有“行政不作为”之嫌。这不仅仅有悖公理,更是触犯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长此以往,有关部门在公众眼里的良好执法形象将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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