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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澡堂夏季变身游泳馆
有关部门称必须符合卫生条件
  • 2012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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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王衍) 夏季游泳的市民大量增加,个别大一点的澡堂趁夏季洗澡人少,“兼职”开起了游泳馆。卫生部门介绍,洗浴和游泳对水质、面积等要求都不同,取得办理两项业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能营业。
  25日,记者在大学西路一小区内的游泳馆看到,前来游泳的市民并不是很多。“我们就七八月开游泳馆,九月份就改成洗澡了。”该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承包物业的地方,通过地热井抽取温泉。由于夏季洗澡的人很少,出于费用方面的考虑,他们就在七月份开起了这个游泳馆。相距这里不远就有另外几个游泳馆,所以每天来游泳的人并不是很多。为此他们开办了游泳学习班,方便小区内的居民来此游泳。
  记者又调查了多家游泳馆发现,个别小区内面积较大的澡堂,确实存在夏季“兼职”开游泳馆的现象。开办者给出的原因多为夏季洗浴的人员少,为了增加收入才临时变更营业项目。但这些“兼职”游泳馆存在着面积小,没有专业救护和管理人员等问题。
  德城区工商局注册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时经营两项业务是允许的,企业法人在申请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将两项业务都填写上,经过工商部门的核定后,发放含多项经营范围的执照。
  “两种在面积、水质等多方面都是有不同要求的,所以需要办理两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郑姓工作人员说,游泳馆和浴池都属公共场所,需要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游泳馆须有德州市疾控中心等权威检验部门进行取水化验,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中对水质、细菌总数、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等多方面的要求才能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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