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杨传忠 通讯员 孙楠) 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客管中心获悉,7月27日起客管中心将加大省城出租车拒载的查处力度,采取“零容忍、双制裁、重处罚”的原则打出多记重拳治理拒载行为。其中,的哥一年四次拒载将被罚“出局”,以交接班为由拒载乘客也要被查。 此次治理中,将实施拒载“双制裁、重处罚”的政策,对查实的拒载车辆,一律按照法规规定,行政罚款100元,违章记分10分,停运3-7天整改。同时对违章车辆所在公司给予记分,纳入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对驾驶员行为加强管理。 同时,将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驾驶员遵规守法、优质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违章记分制度,使用电子稽查手段,对于违章记分满20分的驾驶员,暂扣其从业资格证,参加教育培训;一年内两次记满达到20分的,即一年内四次拒载行为被查处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另外,客管中心负责人重申,在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不得交接班(早7点前,晚7点后为交接班时间),更不得以交接班理由拒载乘客。这种情况乘客也可投诉,仍然以拒载处理。客管中心恳请广大乘客被拒载时要积极地投诉,向出租车服务热线96576提供详细的时间、拒载事实和车号。
□提个醒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两种情形认定为拒载行为: 1.车辆处于待租状态(空车灯亮),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车辆显示暂时停运标志,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以下六种情形可不认定为拒载行为: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4.乘客要求出本行政区域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5.乘客携带宠物乘车而不按要求对宠物进行妥善保管; 6.在机场、火车站等设有出租车调度站点的地方,乘客不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排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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