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9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徐学丽 闫冰) 一务农男子因盗墓两进牢房仍不知悔改。近日,临淄公安分局齐都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旧进行盗墓活动,遂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临淄警方在辖区走访过程中,发现齐都镇村民刘某的家中放着数把洛阳铲和钢制探杆,经查发现,刘某日常并无正当职业,便打起古墓的主意。自2008年至今,刘某伙同他人先后在临淄、诸城等地盗墓多起,利用自制的工具和自制土炸药疯狂掘墓,盗窃的文物大多是青铜剑、青铜镜、戈头、古钱币等,然后再把赃物拿到古文物市场卖掉,刘某获利19万余元。 据刘某交代,2012年春,刘某与另外两人周某、高某一块到临淄北外环路、临淄高中路口的东北角处的地里找到一个墓,三人挖了一个约有五六米深的坑,挖出了一个青铜镜子,直径约有十公分,还挖出了一些像是铜钱的东西。此三人看着铜钱像是都锈了就没要。过后青铜镜子在古玩市场卖了10000元钱,刘某分了40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临淄区齐都镇南马村村民,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00年、2004年均因犯盗掘古墓罪,两次被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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