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郑鹏) 薄某与张某本是夫妻,婚后两人经常争吵,无奈之下诉讼离婚,庭审时两人因女儿是不是亲生发生争执。日前,利津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起涉及婚生女异议的离婚案件。 薄某与张某于201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五个月薄某生下一女后,张某即与薄某因家庭琐事大打出手,并外出打工。2012年3月26日,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庭审中,张某认为婚前二人未同居,难以确定孩子是其亲生,坚持进行亲子鉴定。薄某坚称孩子是张某亲生,双方争执不下。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说理释法,最终,薄某同意通过鉴定以示清白。 经鉴定,孩子系薄某、张某亲生,张某对鉴定结果表示认可,并后悔亏欠家庭和孩子太多。因薄某态度坚决,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婚生女随薄某生活,张某按年支付抚养费,所涉财产均当庭予以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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