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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菏泽城区离婚率比去年同期增4.4% |
| 菏泽城区1650对夫妻“离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分居是主因 | |
- 2012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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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7月30日讯(记者 李德领) 30日,记者从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菏泽城区(包括牡丹区、市直、开发区)上半年共有1650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且30岁以下者占到近三分之一,离婚率较去年同期增长约4.4%。 30日,在牡丹区婚姻登记处,记者发现有8对夫妻正在填写离婚手续。“两个半小时,就给10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个速度也太高了。”在离婚室,工作人员吴素敏很无奈地告诉记者。 据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石磊介绍,2011年上半年菏泽城区共有7796对结婚,1581对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上半年共有8762对办理结婚手续,1650对办理离婚手续。今年上半年的离婚率比同期增长了约4.4%。“在今年上半年办理离婚手续的1650对夫妻中,30岁以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将近占到三分之一。” “我们结婚是父母安排的,结婚之后发现各自的生活习惯不同,话也说不到一块,还不如离婚呢,早离了也不耽误彼此。”一位在离婚室前等待妻子办手续的小伙子说。 “30岁以内的市民离婚者多,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婚后两地分居、感情淡化等是离婚主要原因。”石磊说,不少年轻人结婚前缺乏了解就草率结婚,婚后相互了解后,可能会发现性格不合,再加上现在思想比较解放,说离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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