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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场馆将逐步增加
让市民锻炼方式更加多种多样
  • 2012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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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6日讯(记者 汪泷) 8月3日上午,济宁市体育局局长闫程稳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线与市民交流,并针对省运会筹备、全民健身工程、健身场所监管等问题进行了介绍。据悉,根据新的规划,济宁市新建广场中,将更加注重球类场地的建设。
  谈及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城区难找打球、踢球场地的问题,负责群众体育工作的薛为安副局长告诉记者,今年济宁市委、市政府列入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的“全民健身工程”当中,2000个全民健身工程中,70%包含有一座篮球场。而针对城区球类场馆稀缺的问题,薛为安副局长表示,企事业单位自有的场地虽然不对外开放,但理论上学校内的运动场是可以对外开放的,而其中的困难,就在于开学期间,外来人员去学校打球会严重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寒暑假期间因为放假校内工作人员较少,如果开放校内的运动场地比较难以监管,才令大多数学校都禁止外来人员入校打球。
  考虑到目前城区球类场馆确实较少,难以满足市民的锻炼需求,在以后的城市广场建设当中,所有的健身场地都将更加注重球类场地的建设,“未来将以篮球、羽毛球、网球场地为主。”薛为安副局长同时表示,球类场馆受场地的制约,建设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
  随后,群众体育科的王金强科长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的《济宁市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后城区所有的新建小区,都将按照居住人口的数量,制定严格的体育健身用地标准,居住区每千人拥有225-645平方米的全民健身面积,小区每千人拥有65-105平方米。同时从2012年开始,济宁市所使用的所有体育健身器械将采用新国标,“2011年前的健身器材规定使用寿命是5年,而2012年之后,根据新的国家标准,健身器材将改为8年一个周期。”王金强说。
  针对市民们普遍比较关心的健身器械老化、损毁严重等问题,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与健身器械所在小区、广场的有关部门联合,加强对健身器械的监管、维护工作。体育局工作人员同时建议广大市民,由于健身器械大多是露天的,风吹日晒加之使用频率高,而且很多市民的健身习惯也并不规范,导致健身器械的损毁率非常高。希望广大市民在健身锻炼的过程,正确使用并保护、爱惜健身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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