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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瓶劝酒男子搭上性命
法院认为吹瓶系自愿行为,同席人不受牵连
  • 2012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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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张舵) 男子王某参加朋友婚礼时,为让伴郎喝下自己调配的“酸甜苦辣汤”,先一口气吹掉一瓶红酒,结果造成窒息死亡。王某父母将婚礼主办方及酒店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某饮酒系自愿行为,并未受人所迫,同席人及主办方不受牵连。
  2011年5月2日中午,男子王某受邀到某酒店参加朋友的婚礼。席间,性格外向的王某主动担当起调动酒席氛围的角色,不停地领酒。当新郎和新娘敬酒到王某这一桌时,王某将桌上的各种酒以及饮料掺在一起,调制出3杯“酸甜苦辣汤”,起哄要伴郎喝掉。为了让伴郎喝掉这三杯“酸甜苦辣汤”,已经有些醉意的王某一把拿起一瓶红酒喝起来。旁边虽有人劝他,但他仍是一口气喝掉了整瓶红酒。新郎、新娘敬完酒离开后不久,有人便发现王某趴在桌上不动,刚开始以为他喝醉了,便把他抬到了一楼楼梯间。结果,王某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便有人拨打了120电话,在此期间新郎徐某还尝试对王某实施人工呼吸以及心脏按压抢救。送到医院后不久,王某便被宣布死亡。
  王某父母认为,儿子的死是婚礼主办方以及酒店疏于照顾所致,这两方应该负主要责任,同桌的人也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同一酒桌的人及婚礼主办方、酒店告上了市南法院。
  通过调查,法院认为,王某窒息主要和吹瓶有关。王某吹瓶是个人自愿行为,并非他人强迫。另外,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健康人,对过度饮酒后对身体造成的后果应清楚,参加婚宴时却不节制,饮酒过度,结果才导致醉酒后吸入异物造成窒息死亡,王某应负主要责任。
  近日,考虑到徐某是王某参加婚宴的直接受益人,市南法院裁定,徐某应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给予王某父母一定的经济补偿,同席宾客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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