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金彪 记者走访了省城多个路口,发现行人闯红灯、从机动车道上穿越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十分常见。在山大路北段、文化东路、燕山立交桥等多个路口,记者看到都有行人闯红灯。 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在文化东路和山大路路口,明明前方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开始横穿马路。“这不马上就是绿灯了吗?主要是为了赶时间。”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位行人说。 7日下午3点,记者在燕山立交桥北侧公交站牌看到,两辆客车中间不时有电动车和摩托车在穿行。机动车抢信号、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也不鲜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虽然有规定,但现实中很少做出处罚,主要靠交警和协管员制止。”济南交警相关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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