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钊 在城市市区和城乡接合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次次惨痛案例仍在不时上演。来自济南市相关部门的统计,2011年,济南市共有259人因交通事故失去生命。在这些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饮酒驾驶、不按规定让行、逆行等是诱发主因,同时不容忽视的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按规定通行或者疏忽大意,也成为潜在隐患。 济南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去年造成259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超速行驶占到了15%左右,涉酒占到了15%左右。同时,这些交通事故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伤亡者以农民、职工和自由经营者居多,从时间段上分析,从下午4点至次日零点为事故多发的危险时段。在这些事故中,摩托车、电瓶车车主受到伤害的比例较大,其中不乏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通行酿成悲剧的事例。 “许多事故和悲剧本来可以避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比如现在骑摩托车和骑电动车的人,他们很多时候穿行在城乡接合部,车速相对较快,更关键的是自我防护措施欠缺,比如不戴头盔。” 在分析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时,该人士分析,首先驾驶新手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较大;再者一些驾驶员麻痹大意,对自行车和行人观察不仔细,一旦发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应对;与之对应的是,自行人和行人缺乏观察意识,在未能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盲目抢行的现象仍然存在。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如果都能按规定行驶,悲剧就很可能避免。”一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调查的人士提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文明交通意识要真正落在心里,避免违法行为,“因为任何一次违法变道或者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都无形中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交通参与者应对实际道路上的标志标线增加认识和了解,做到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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