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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收费办法预计下旬实施
  • 2012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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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贺鸿) 8月7日,记者从德州市政协调研组调研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目前正在筹划阶段,预计8月下旬将正式行文实施。
  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正针对物业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依据现已出台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已同德州市物价局起草了《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德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分等级服务标准》,现正处于筹备阶段,预计8月下旬将正式行文实施。
  据了解,此次《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或将针对原有的收费标准中的无业主入住住宅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一项进行修改,物业服务费可能会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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