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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过路费,要设专门通道
今年“十一”起小客车免费通行,出现拥堵时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
  • 2012年08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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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 齐中熙) 记者8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发出通知,从今年国庆节假日开始免收小客车通行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交通运输部决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开始实施。
  交通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按照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在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特别是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
  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时,收费公路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靠前指挥;各收费站要增派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对收费道口严重不足的收费站,要抓紧调查论证,研究制定扩宽改造方案,增加收费道口,满足车辆通行需求。
  另外,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高速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拥堵或行驶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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