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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栏”的那么多,能否设人行道
  • 2012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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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从哲

  据济南市的统计数字,从2002年至今,济南市区内因为翻越护栏过马路而丧命的行人超过30人,被撞伤的则达300余人。交警因此呼吁市民不要钻护栏,而且最好心里有一道安全护栏,绷紧通过马路的安全弦。
  护栏设置起来,就是挡住市民随意穿越马路的,如果没有护栏,有些人过马路就连基本的一停二看、观察后再通过都做不到。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也不能起到警示作用,这让交警部门很头疼。
  其实很多道路并没有设置安全护栏,司机行车速度不快,一旦设置了护栏,车速上去了以后,随意翻越护栏的行人就很危险。可是很多大街上,尤其是行人穿过马路需求比较大的地方,护栏拦着,绕道又很远。比如经十路上,一些沿街单位人流量大,可是绕行到路口,可能得多走四五百米,要是翻越护栏的话,也就是一二十米远的事,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怪市民钻护栏,这种交通取舍是人的天性,无可非议。
  这种逼着市民绕远的路段,在济南有很多。我曾经看到很多因此被破坏的护栏,比如在泺源大街银座附近,尖尖的护栏钢条被人掰开后,直冲着快车道,如果车辆贴得太近的话,都存在刺伤车体的危险。很显然,这些地方,就需要给市民开个口子,一味地堵却堵不住的话,就得有个疏泄的通道。否则不仅挡不住市民翻越钻行护栏,更造成交通事故隐患。
  这种疏泄市民翻越护栏需求比较成功的地方,一处在经七路回民小区附近。那里也有高高的护栏,护栏截断了一条人流较多的道路,交通部门在这里设置了可供市民酌情通过的开口,设计成了较窄的回旋式通道,不给行人急速穿过的机会,秩序就很好,也很安全。
  人性化的交通设施应该考虑到各方的便利,而不能仅仅照顾车辆或者行人一方。减少这种乱钻护栏、毁坏护栏的现象,就要在这种“绕远”街面上多设置过街天桥,多设置行人酌情通过的便利通道,将已经设置好的过街天桥,比如泺源大街银座桥还给市民,而不是圈起来当成自家定时开放的营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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