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楼开店凭啥交二次加压费
收费部门称小区地势高必须加压,而且需商户分担成本
  • 2012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10日讯(见习记者 刘雅菲) 每吨自来水涨了1.6元,还只针对商业区的业主。济南阳光舜城小区中央商业区的商户们就不明白了,凭什么给他们涨这些钱呢?
  10日上午,济南阳光舜城商业区一位做生意的女士拿着水费催缴通知单告诉记者:“只说是收二次加压费,就一下子涨了这么多,我们为了要个说法拒交水费,物业还要将拒交的人张榜公示,这也太霸道了。”
  据商户们介绍,从去年10月开始,商户们的自来水费每吨由5.4元上涨到7元,多家商户因不满这次涨价,拒绝缴纳水费。这次涨价仅仅是针对商业区的商户们。商业区从事商业经营的只有两层楼,大多数的商户都集中在一楼,为什么一楼也要交自来水的二次加压费呢?
  三联城建公司水电收费处的一位负责人称,阳光舜城小区地势比较高,因此小区建成时就已进行自来水的二次加压,否则无法保证供水。二次加压每月产生的电费和人工费约6万元,以前一直是三联城建公司承担,但由于近期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又不能随便给居民增加水费,所以就给商户增加部分水费,承担这笔因二次加压所产生的费用。
  对此解释商户并不理解。阳光舜城商业区的人气一直不是特别旺,因此很多商户都是在勉强经营。“我们的钱也不是白捡的,凭什么说涨价就涨价?不能给居民随便涨,我们的水费就可以随便涨吗?”一位水果经营户气愤地说。
  济南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小白热线的工作人员称:尽管省物价局今年出台了《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里面提到供水二次加压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但这个管理办法的第三十条规定,“各设区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此济南市依然是执行济南市物价局、房管局2004年出台的《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目前济南市供水二次加压的费用是由物业公司来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