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90后小伙范某曾因盗窃罪获刑9个月,结果刑满释放刚不到1年,就再次因疯狂入室盗窃3起被捕,所偷物品总价值近7万元。近日,范某再次因盗窃罪被崂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91年出生的范某只有小学文化,辍学后就一直在家务农,有时也跟同村人一起外出打工。打工时,范某整日跟一些社会小哥混迹在一起,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结果不久他就因盗窃罪被捕。2010年2月25日,范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同年7月12日,范某因表现良好获提前释放。但接受完劳动改造的范某在家仅仅老实了几个月,便又开始跟以前的狐朋狗友混到一起。 去年年初,范某从广东老家来到崂山区打工,打工之余,他发现附近小区的居民普遍都家境比较富裕,已经蹲过一次班房的他便再次萌生贪念。行窃前,范某首先对小区里的住户进行了仔细的筛选,主要就是挑选那些家住一、二楼的住户,同时选择防盗窗已经年久失修的老式小区。从去年7月初到9月底,在不足3个月的时间里,范某就3次伙同他人,趁晚上住户家里没人的时候,用准备好的工具撬开卧室的窗户,偷偷潜入到住户家中,进行行窃。3次共偷得金银首饰若干,数码相机、手机等数部,总价值近7万元。每次得手后,范某等人便很快将偷得的物品卖掉,然后将所得钱款挥霍一空。 通过对3起案件进行对比,民警得出应该是同一伙人所为。通过连日排查后,民警很快便将矛头锁定在了有过盗窃前科的范某。经审讯,范某对他入室行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随即依法对他实施批捕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范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不足5年时间内,再次因盗窃罪被捕,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近日,崂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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